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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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量:

宁 夏 大 学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宁大继教(政)字[2018]17号

关于调整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质量,加强站点建设,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学院决定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审定招生专业计划、招生规划、年度招生计划以及专业设置和调整、新设教学站(点)等重大事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宋 珽

纪检员:冯 奎

副组长:张红宣 杨建斌 李晓红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建斌(兼任)

成员:高鹏翔 姜玉梅 张 鑫 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生办公室附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招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与各地市(县)招办的沟通与协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做好招生工作。

3.根据招生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4.组织编印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审核各教学站招生宣传资料,指导做好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5.组织安排教学站和考生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6.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及调整等工作。

7.组织新设教学站的审查、考察、及提出设置意见。

8.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安排各教学站、各专业学生。

9.组织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

10.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3日

上一条: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费和教学站费用收缴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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