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夏 大 学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宁大继教(政)字[2018]17号
关于调整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质量,加强站点建设,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学院决定调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审定招生专业计划、招生规划、年度招生计划以及专业设置和调整、新设教学站(点)等重大事项。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宋 珽
纪检员:冯 奎
副组长:张红宣 杨建斌 李晓红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建斌(兼任)
成员:高鹏翔 姜玉梅 张 鑫 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生办公室附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招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与各地市(县)招办的沟通与协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做好招生工作。
3.根据招生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4.组织编印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审核各教学站招生宣传资料,指导做好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5.组织安排教学站和考生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6.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及调整等工作。
7.组织新设教学站的审查、考察、及提出设置意见。
8.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安排各教学站、各专业学生。
9.组织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
10.完成学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