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2016年全区化学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量: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156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共同承办“2016年全区化学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的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1.《现代设计制造方法在化工企业建设中的应用》

2.《无机功能材料与应用》

3.《煤基甲醇合成化学品技术》

4.《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方法在分析测试中的应用》

二、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培训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化学化工类专业课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安排

序号

课程

学时

培 训 时 间

考核方式

1

《现代设计制造方法在化工企业建设中的应用》

30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7月17日(星期日)

开卷考试

2

《无机功能材料与应用》

30

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至7月22日(星期五)

3

《煤基甲醇合成化学品技术》

30

2016年8月21日(星期日)至8月25日(星期四)

4

《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方法在分析测试中的应用》

30

2016年8月26(星期五)至8月30日(星期二)

(上课时间:早9:00—12:00,下午1:30—4:30;地点:宁夏大学文萃校区化学化工学院楼303多功能教室<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五、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一)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页面,查看“继续教育项目”,在所要学习的课程上点击“报名”即可。

(二)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从 “资料下载”中下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的回执表于7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fanhui@nxu.edu.cn报名。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13995108561

六、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每门课程计30学时,4门课程共计120学时。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收取培训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最新专业课程培训信息,请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关注:

1.“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124.224.239.164/中“区直培训信息”栏目内容。

2.职称学习微信公众平台“职称学习公社”、 微信群“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请大家分别扫以下二维码添加关注,获取相关培训信息。

3.“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QQ群(群号:105033368)

附件:2016年全区化学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 附件【附件.xls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系统操作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