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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5-12 浏览量: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为了使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对2019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

副组长:李晓红

成 员:姜玉梅 哈斯 林海源 何程 李兰甫 周荣 张羽 王建斌 安维斌

2、秘书组

组 长:姜玉梅

成 员:米春霞 强蕾宁 魏淑梅 朱秀玲 徐丹等

3、专家组成员

吴丽莉 杨胜利 白晓荣 张银霞 刘丽丹 王雪梅 王俊丽等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

1、林学(22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1教室

2、农学(19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2教室

3、行政管理1组(31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4教室

4、行政管理2组(28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5教室

5、行政管理3组(15人)

时间:2021年5月29日(周六)

地点:固原职业技术学校

6、汉语言文学1组(40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6教室

7、汉语言文学2组(39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7教室

8、汉语言文学3组(39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9教室

9、汉语言文学4组(39人)

时间:2021年5月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0教室

10、汉语言文学5组(24人)

时间:2021年5月30日(周天)

地点:西吉县党校

三、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答辩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参加答辩,不得私自调换答辩场次。

2、答辩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答辩当日8点准时到达答辩现场。

3、答辩学员需将论文终稿(附上论文封面,见附件二)打印三份装订,于答辩当日交给各答辩现场记录员。

4、答辩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场纪律,所有参加答辩学员均须从始至终在场,不得提前离开。

四、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学员先就毕业论文内容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论文陈述结束后,评委依次提问,学员记下所提问题,然后退席准备。

2、待下一位学员陈述完论文后,然后上场答辩,答辩时对所提问题不得回避,确实解答不了的,应主动声明。

3、答辩顺序由此循环进行。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教学部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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