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2 浏览量: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为了使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对2019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
副组长:李晓红
成 员:姜玉梅 哈斯 林海源 何程 李兰甫 周荣 张羽 王建斌 安维斌
2、秘书组
组 长:姜玉梅
成 员:米春霞 强蕾宁 魏淑梅 朱秀玲 徐丹等
3、专家组成员
吴丽莉 杨胜利 白晓荣 张银霞 刘丽丹 王雪梅 王俊丽等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
1、林学(22人)
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1教室
2、农学(19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2教室
3、行政管理1组(31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4教室
4、行政管理2组(28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5教室
5、行政管理3组(15人)
时间:2021年5月29日(周六)
地点:固原职业技术学校
6、汉语言文学1组(40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6教室
7、汉语言文学2组(39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7教室
8、汉语言文学3组(39人)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09教室
9、汉语言文学4组(39人)
时间:2021年5月5月23日(周天)
地点:宁大南校区政法楼 4楼410教室
10、汉语言文学5组(24人)
时间:2021年5月30日(周天)
地点:西吉县党校
三、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答辩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参加答辩,不得私自调换答辩场次。
2、答辩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答辩当日8点准时到达答辩现场。
3、答辩学员需将论文终稿(附上论文封面,见附件二)打印三份装订,于答辩当日交给各答辩现场记录员。
4、答辩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场纪律,所有参加答辩学员均须从始至终在场,不得提前离开。
四、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学员先就毕业论文内容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论文陈述结束后,评委依次提问,学员记下所提问题,然后退席准备。
2、待下一位学员陈述完论文后,然后上场答辩,答辩时对所提问题不得回避,确实解答不了的,应主动声明。
3、答辩顺序由此循环进行。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教学部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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