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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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量:

各校外教学点、学员:

为了做好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本科学员毕业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考核方式

2021级毕业生论文采取线上评审和答辩两种考核方式,答辩分为线上答辩与线下答辩两种方式,具体答辩方式最终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毕业论文撰写工作

1、选择方向。学员务必于11月7日至13日登录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平台选择论文方向,逾期不在平台选择论文方向,则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论文自拟题目。论文模块使用手册详见附件一。

2、自拟题目。学员根据所选论文方向自拟题目,必须于11月18日至22日在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平台上传论文题目、填写好的论文封面(详见附件二),备注一栏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经过专家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撰写毕业论文,逾期不在平台上传论文题目,则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撰写论文。

3、撰写论文。学员根据专家审核通过后的论文题目,按照《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详见附件三)认真撰写论文,论文撰写辅导视频已上传至“论文资料”模块,请各位学员下载相应专业辅导视频学习后再开始撰写论文。

三、毕业论文的评审和指导工作

1、教学部确定评审专业(详见附件四);

2、教学部聘请宁夏大学各学科专家统一进行线上评审打分;

3、评审及格的学员视为论文考核通过,无需再次上传论文。评审不及格的学员必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后,可再次提交,进行二次评审、三次评审(评审一共三次机会)三审后仍不及格者,则视为论文考核未通过。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指导工作

1、教学部确定答辩专业(详见附件四),答辩专业论文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撰写及答辩环节各占百分之五十;

2、教学部聘请宁夏大学各学科专家统一进行三次线上指导,分别为初稿、二稿、终稿,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按照教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上传,指导教师对终稿进行评定打分;

3、论文终稿合格的学员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终稿不合格的学员不予安排答辩。

五、论文查重

本次论文撰写将设定论文查重,要求查重率≦30%。教学部对评审专业第一次上传论文、答辩专业二稿论文进行统一查重,查重率将在学习平台中显示。评审专业评审不及格的,第二次、第三次上传论文时要求学员自行查重并在论文尾页附查重报告;答辩专业上传终稿时要求学员自行查重并在论文尾页附查重报告。

六、毕业论文的上传时间及方法

1、评审专业论文上传时间:

第一次上传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

不及格论文第二次上传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二次不及格论文第三次上传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

2、答辩专业论文上传时间:

初稿上传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

二稿上传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终稿上传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

3、毕业论文上传方法:详见附件一。

七、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附件上传支持的格式为:Word、PPT、Excel、Zip。

注意:word必须用正规的.doc或者.docx格式,切勿用.wps,此格式无法预览评阅;土木工程专业的学员请注意压缩包支持的格式是.Zip。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选择论文方向,提交论文题目和论文,没有按时完成各阶段内容,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3、凡是论文评审及答辩不及格的学员,一律不能毕业。

八、其他事宜

2021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评审、指导及答辩费用都由我院进行统一核发,各校外教学点不得擅自收取论文评审费或者答辩费,如有学生举报或者发现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一:学生工作室论文使用手册

附件二: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附件三: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附件四:拟定评审专业、答辩专业及时间安排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教学部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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