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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浏览量:

宁大继教(党)字〔2021〕3号

关于学院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教学站:

经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学院行政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院 长 刘 明: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

副院长 李晓红:协助院长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及学籍管理工作。分管学历教育教学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学籍管理部(学生工作部)。

副院长 高鹏翔:协助院长负责培训、设备管理工作。分管非学历教育培训部、设备管理部。协助书记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副院长 张 鑫:协助院长负责行政管理、财务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社会合作办学管理部)。协助书记负责党建工作、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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