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征集院史资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量: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征集院史资料的公告

为全面、真实地展示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建设成就,为建立院史陈列室提供充分保证和有力支撑,现面向全体师生、学员、离退休老同志、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院史资料。

一、征集内容

学院各个历史时期有纪念意义和展览价值的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院史资料以及院史线索:

(一)代表性实物

如,录取通知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证件、学院标志性建筑图片及其他带有学院标志的工作、学习、生活用品。

(二)重要资料

如,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校园文化、校园生活、校园建设以及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资料和工作生活用品等实物;各级领导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音像、题词、赠言、信函、手迹等;教职工、学员、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照片、音像等。

(三)个人史料

主要是在学院建设发展各历史时期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的照片、著作、题词、信函等资料;校友、学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事迹、重要成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

(四)印刷物

主要是各个历史时期学院编辑、印刷的重要报刊、画册、简报以及其他能反映学院发展历史的印刷制品。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

热忱欢迎院史资料收藏者将院史资料原件无偿捐赠给院史陈列室。凡愿意捐赠的收藏者,可与学院签订捐赠协议。捐赠者将获得捐赠证书,所捐赠院史资料将登记珍存于院史陈列室。

(二)借用展出

所收藏的院史资料不便捐赠的,可与学院签订借展协议,展出完毕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三)原件复制

所收藏的院史资料不便捐赠的,可与学院签订复制协议,复制完毕后原件归还收藏者。

三、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5日至7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丁子平:5063841(办) 13895078988

安 华:5063108(办) 13723381997

徐 丹:5063836(办)

传 真:0951-5063074

(二)电子邮件

64796130@qq.com

(三)联系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56号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02室。

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学院联系人联系,确认院史资料的取送方式!

真正感谢全体师生、学员、离退休老同志、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院建设发展的鼎力支持!

2018年4月12日

上一条:2018年第四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下一条:2018年第三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