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宁大校发〔2017〕42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经学院领导审议,通过了2017年学院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冯 奎 宋 珽
成 员:张红宣 杨建斌 李晓红
二、考核范围
学院教职工共计31名(含8名学院自主聘任人员)。5名在职院领导,1名调研员,18名科级与其他教职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26名(含8名学院自主聘任人员)。参加考核名单如下:
1. 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1名):宋建夏
2. 在职人员(17名):王殿杰 高鹏翔 安 华 董 梅 米春霞 徐 娟 丁子平 王江辉
白 群 李汉伟 贺长征 姜玉梅 王东宁 张 鑫 郑银红 赵旭川 赵志山
3. 外聘人员(8名):朱秀玲 魏淑梅 冯丽芸 李 新 孙 玉 余 丽 徐 丹 强蕾宁
三、考核内容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6〕147号)、《宁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和《宁夏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宁大党发〔2010〕80号)及我院制订的201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对我院教职工分别从德、能、勤、绩、群众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进行百分制打分测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德(25分):思想表现5分,团结协作5分,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5分,敬业精神5分,服务意识5分;
能(20分):业务水平10分,协调能力5分,管理能力5分;
勤(15分):出勤情况5分,工作积极性5分,工作责任心5分;
绩(30分):工作效率12分,工作贡献与成绩12分,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分;
群众满意度:10分
总分:100分
四、考核办法
学院参加考核的18名在编人员、8名外聘人员进行集体考核与测评,对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完成情况:
(一)测评打分
教职工测评分值占7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分值占30%,两项合计为最终得分,最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
(二)在编人员考核办法
1. 16名在编职工全部进行个人工作述职:部门负责人述职时将部门年度及个人工作结合一并述职,时间5分钟之内;其他职工针对个人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小结,时间3分钟之内;
2.全体在编人员及外聘人员测评打分;
3.汇总测评打分表,由考核小组安排监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
4.根据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结果,确定3名校级优秀;
5.全院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学校审核。
(二)外聘人员
1. 8名学院外聘人员进行个人工作小结,时间3分钟之内;
2.全体在编人员及外聘人员测评打分;
3.汇总测评打分表,由考核小组安排监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
4.根据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结果,确定2名院级优秀工作者;
5.全院公示后,无异议,由学院表彰。
五、考核程序
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全院公示;
2.被考核人员网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打印;
3.民主测评、综合评议、公示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按程序分别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核。
六、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组织人 |
参加人 |
形 式 |
12月8日 |
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
宋珽 |
班子成员 |
集体研究 民主决策 |
12月11日-13日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方案,并在全院公示。 |
冯奎 |
全体教职工 |
参加考核全体教职工 |
12月11日-13日 |
1.参加考核教职工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2.教职工个人撰写工作小结。 |
自行准备 |
全体教职工 |
参加考核全体教职工 |
12月(具体时间待定) |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述职,全体教职工测评打分。 |
校考核组 |
全体教职工 |
校考核组负责实施 |
12月14日 |
1.召集全院教职工大会,考核人员进行个人年度工作小结; 2.对被考核人进行年度考核测评打分; 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
宋珽 |
参加考核全体教职工 |
测评打分,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
12月14日-15日 |
汇总考核测评相关材料。 |
宋珽 |
班子成员 |
汇总相关材料及测评打分表 |
12月18日—22日 |
考核结果全院公示。 |
宋珽 |
学院办公室 |
民主公示 |
12月25日 |
公示结束无异议,上报考核汇总 表、个人考核登记表。 |
宋珽 |
学院办公室 |
汇总整理 按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