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刘明院长、李晓红副院长、姜玉梅主任一行,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与李健副院长、自考处全体成员就自学考试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李健副院长对刘明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她详细介绍了自考处的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强调自学考试今后应加大考试流程、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在开设专业方面要以专业的角度进行评估建设,并不断加强对助学单位的管理。
刘明院长就宁夏大学作为主考院校的职责,主考院校与助学单位的责任划分,网络助学平台,及我院自考办如何加强管理与自考处进行了切实可行的探讨。
徐强强处长表示,自考处将尽快修订下发助学单位管理实施细则,更进一步明确主考院校的管理职责,并希望经过这次交流达成共识,共同促进自学考试的健康持续发展。
李晓红副院长表示,今后我院自考办在考试院自考处的指导下,将会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姜玉梅主任就具体工作与自考处同仁进行了细致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