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9 浏览量:

宁 夏 大 学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宁大继教(政)字[2018]16号

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全区各市、县(区)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05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拟定于2018年5月底举办一期专业课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

《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

二、适合专业范围及参训人员

申报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审计、体育、出版、公证、律师、党校、社科、统计、会计、档案、新闻、公安、自然科研、实验、技校、高教、中专、艺术、群文、图资、文博、农业、经济、中小教、公路工程、地质矿产工程、机械工程、通信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工程、其它工程等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31日— 6月3日

地点:宁夏大学金凤校区继续教育学院508室(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56号,幼儿园南面五层红色教学楼)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124.224.239.164网页,通过“个人用户”端口登录个人页面,查看“继续教育项目”,在所要学习的课程上点击“报名”即可,或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951-5063139,5063558。

六、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该门课程计30学时,培训结束两周后,学员可在平台个人用户登录状态下查询成绩。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13〕7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第六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培训标准为每学时6元,该门课程30学时收费计180元。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最新专业课程培训信息,请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关注:

1. “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124.224.239.164/)首页中“区直培训信息”栏目内容。

2.职称学习微信公众平台“职称学习公社”,请搜索添加关注,获取相关培训信息。

3. “宁大继续教育学院培训2群”QQ群(群号:105033368)

附件:2018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

宁 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4日

附件:




2018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工作单位



























































































上一条: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设施园艺土壤绿色防控技术》研究高级研修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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