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8 浏览量:

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121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接“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的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名称与内容

(一)《慕课的设计、制作与实践》

内容:1、慕课的发展;

2、慕课的实现与实践;

3、教师与慕课。

(二)《中国外交战略格局》

内 内容:1.大国外交;

2.周边外交及周边形势;

3.多边外交。

二、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参训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专业课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

地点:宁夏大学南校区南湖教学楼(现代教育中心)221室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宁夏大学南校区东门向西100米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每门课程为30学时。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收取培训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研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于2015年12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院培训部报名。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63139

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

附件: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2015111858737765.doc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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