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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首批重点建设项目资助单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量: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确定我校为首批重点建设项目资助单位。为了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优质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现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出我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学校对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十分重视,将基地建设工作交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院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分管此项工作,并且为基地配备了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1人负责全面工作,2人负责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建设工作,2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培训工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我基地已于2014年草拟出台了国家级基地建设相关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教学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培训档案资料管理、教师评价管理等管理办法,这些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监督。

(三)深入整合培训资源。今年,学校已经明确将对宁夏大学南校区进行维修改造,届时,将建设培训室和计算机机房,整合现有场地、设备、实训设施等资源,不断完善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硬件设施设备;同时根据我区相关行业技术发展需求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实际需要,充分整合和挖掘教学资源,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聘请更多优秀的专业课培训教师,形成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和具有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程体系,保障和提高继续教育服务的水平。

(四)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主动为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才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等继续教育服务;主动面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和培训课题研究,努力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服务人才、服务社会的功能。

(五)主动拓展培训业务。积极参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承担自治区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联系,积极承办相关行业部门委托的培训项目,努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人才培训服务;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开发培训课程,提供教学平台和培训资源服务。每年专业课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网络公需课培训不少于50000人次。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及使用计划

自治区财政为我基地提供一次性的专项补助经费60万元。我基地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财(行)发〔20l5〕44号)的要求,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推进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师资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以及培训管理软件等方面的支出;

(二)教学资源和数据库开发方面的支出,包括资料费、外文资料翻译费、培训需求调研费、专家咨询费、专用培训教材以及网络课程课件开发、制作费用等;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需要,推进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相关研究课题方面的支出。

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2016年(28万元)

1、购买1门公需课《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4万元

2、购买或制作20门专业课(每门2学时,共40学时):8万元

3、平台建设:10万元

4、培训调研:6万元

(二)2017年(32万元)

1、购买或制作20门专业课(每门2学时,共40学时):8万元

2、平台维护及升级:10万元

3、专家咨询、论证、调研等:4万元

4、急需紧缺性专业培训教材开发与编写:4万元

5、师资培训:6万元

作为自治区级重点基地,我单位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健全体制机制,认真使用重点建设项目的配套经费,落实目标任务,发挥人才培养功能,示范和引领全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构建优质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为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优质的培养培训服务。

上一条:​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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