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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会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量:

宁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会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毕业证书:凡我区高职在校生均可报考自学考试《会计》专业(本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宁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二、课程设置:自学考试全国统一《会计》(本科)专业考试计划。本专业共15门课程(含论文答辩)。

三、自考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了解并注意开考计划各课程考试方式的报名、确认、辅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等事项,具体如下:

1、核心课(4门):市场营销学00058、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0、审计学 00160。根据国家考试计划,每年2至3月、8至9月,学员报名(含首次):根据区考试院自考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宁夏大学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二楼自考管理部确认交费(新生照像)。考前10天学员自己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2、衔接课(4门):资产评估00158、高级财务会计00159、财务报表分析(一)00161、会计制度设计00162。每年4月--5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宁夏大学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二楼自考管理部204、205室确认交费)。考前10天学员自己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3、实践课(1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考处办理免考。(2)、学员自行到宁大数计学院报名参加上机考试。电话:2087452。二者选一。

4、沟通课(5门):(1)、中国近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学员在校期间理论课学完后(大三),及时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加盖章公章的学生在校成绩单。(2)、英语(二)00015(取得全国大英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概率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每年10月--11月在我院报名;由我院组织辅导并考试;

5、论文答辩:学员各类考试课程全部合格或差两门以内的,可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每年二次。根据区考试院自考处安排在规定的每年3-4月、10--11月内在网上报名、在我院交费、确认。答辩时间为6月、12月。

6、学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确认、交费,本次报考信息自行作废。

7、辅导时间:业余授课(双休日、晚上)地点:宁夏大学南校区。(具体报名、辅导、确认、考试时间届时短信通知)。

8、学员参加考试一个月后,除五门沟通课成绩外,均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到合格成绩(沟通课成绩到我部查询)。

四、费用及教材:学员须按时交纳学费,1200元/每学年([宁价费2009]014号)。学费包含每人每课次上交区考试院报名、考试费35元;沟通、衔接课、实践课每人每课次报名考试费25元。其他自理费用:毕业答辩费180元。教材学员自行到区考试院自考处购买。联系电话:6020345。

五、毕业:学员全部成绩合格,可申请办理毕业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考课程单;总成绩单(网上打印);在校成绩单。费用:40元。

特别提示:学员应经常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栏目。

联系人: 贺老师、姜老师 电话:506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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