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先进函授教学站、教学站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教学站:
为进一步提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站的管理水平,本着激励先进,有序发展的原则,按照学院2018年度工作安排,决定评选2018年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进函授教学站、教学站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学站。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进函授教学站(点)评选办法》和《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学站(点)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规定条件进行评选。(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2.各函授教学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逐项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函授教学站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见附件三)于5月30日前上报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教学部朱秀玲处(联系电话:0951-5063836电子邮箱:229629637@qq.com)。未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学院分管院领导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表彰的先进教学站、教学站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分管校长审批,确定表彰名单。
附件一:《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先进函授教学站(点)评选办法》
附件二:《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学站(点)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三:《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学站(点)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