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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学期函授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量:

各教学站:

为了不断提高函授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我院成人函授教育教学质量,现就2019年第一学期函授教学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指导书》安排2017级、2018级课程,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计划顺序及缩减课时数,随意调整教学计划会直接导致《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系统》无法正常录入学生成绩,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交书面申请,函授夜大教学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2、3月19日前将2017级、2018级本学期面授安排上报函授夜大教学部,面授安排必须按照函授夜大教学部统一表格报送(见附件),表中所列各项务必认真、准确填写;2019级实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具体学习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成绩录入

1、成绩库开放时间为3月12日-4月12日,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成绩录入工作。

2、录入成绩时必须按照函授夜大教学部所规定的成绩比例录入,成绩录入后保管好原始试卷、学生作业、出勤记录,函授夜大教学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抽检。

3、3月19日前将2018秋考试试题 (电子版)发送到函授夜大教学部朱老师处存档。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按照所上报教学安排中的考试时间进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务必在考试前两周告知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学站具体考务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2017级最后一门课的考试及毕业清考工作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我院直属班2017级毕业生清考时间定于4月27、28日,各教学站如有2017级抽考补考学生可在4月5日前将名单汇总上报朱老师处(4月5日以后开始制卷不再接受报名),届时由函授夜大教学部统一安排在宁夏大学南校区进行清考。

四、毕业论文

2017级(专升本)毕业生论文工作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7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进度推进,各教学站务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工作进度。

五、毕业工作

为保证2017级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核对毕业生名单的时间拟定于6月10日-14日,期间各教学站务必派专人与朱老师核对2017级毕业生名单,无故不核对名单而造成毕业证漏办等情况,后果由教学站承担。(备注:以上所需上报资料全部按照教学站打包发至229629637@qq.com朱秀玲老师邮箱)。

附件: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面授安排表

函授夜大教学部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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