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终身学习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7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站:

为了做好2017级函授本科学员毕业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各教学站须在本学期末根据学院的要求,安排2017级函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并督促学员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撰写毕业论文应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见附件一)执行。

二、毕业论文的评审和指导工作:

为保证论文质量,学院函授夜大教学部对本科学员毕业论文采取线上评审和线下答辩两种考核方式,教学站须根据函授夜大教学部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1、安排评审专业的论文由函授夜大教学部聘请宁夏大学各学科专家统一进行线上评审,各教学站务必通知学员登陆“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系统http://njxp.nxu.edu.cn/login”(角色选择“学员”;用户名为学员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于2019年3月8日前将论文上传至“毕业论文”模块,教学部安排教师进行评审,初评不合格者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进行评审。(一审不合格者必须重写,二审后还不合格者则不予毕业;根据办学协议评审费用由相关教学站按每份论文50元支付于评审教师所提供的银行卡上)。

2、安排答辩的论文由教学站聘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胜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指导,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定稿后将论文打印三份交至教学站负责人处以供答辩时用。

3、答辩专业论文不再上传到管理系统中。

4、各教学站不得打着宁夏大学的旗号,擅自收取论文评审费或者答辩费,如果发现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三、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1.毕业论文的答辩由函授夜大教学部和相关教学站共同选定专家组建答辩组,答辩组由一名组长和两名成员构成,其中答辩组长由函授夜大教学部指派宁夏大学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成员由各教学站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胜任论文答辩工作的教师担任。

2.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须在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教学站答辩专业及时间(见附件二)已初步安排,请各教学站根据答辩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毕业论文的存档:

各教学站妥善保存所有毕业论文相关资料。

五、毕业论文成绩的报送:

评审论文的成绩由评审教师直接批阅打分,答辩论文的成绩在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组长负责上报函授夜大教学部。

各教学站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保质保量做好2017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

附件一、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附件二、教学站答辩专业、时间

附件三、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意见书;

附件四、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

附件五、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函授夜大教学部

2019年1月3日

上一条:2017级2019年1月23日函授(直属班)正考安排

下一条: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教学部2019年寒假面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