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站2017年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站:
根据《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请各教学站认真组织2017年毕业清考工作。
一、报名资格
完成了三分之一及以上课程考核并缴费注册了的(11、12、13级高起本科;14、15级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成绩录入
1、考试结束后将抽考补考课程成绩单上报至我院教学部统一录入。
2、其他课程成绩各教学站自行录入到老系统中。(上不去老系统的教学站到函授夜大教学部录入,录入结束后直接打印成绩单并上报补办毕业证名单)。
3、12月10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及补办毕业证名单上报工作。
四、考试要求
1、参加清考的学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无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函授夜大教学部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