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终身学习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教学站2017年清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量:

关于做好教学站2017年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站:

根据《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请各教学站认真组织2017年毕业清考工作。

一、报名资格

完成了三分之一及以上课程考核并缴费注册了的(11、12、13级高起本科;14、15级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成绩录入

1、考试结束后将抽考补考课程成绩单上报至我院教学部统一录入。

2、其他课程成绩各教学站自行录入到老系统中。(上不去老系统的教学站到函授夜大教学部录入,录入结束后直接打印成绩单并上报补办毕业证名单)。

3、12月10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及补办毕业证名单上报工作。

四、考试要求

1、参加清考的学生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无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函授夜大教学部

2017年10月27日

上一条:毕业补考安排

下一条:加强本科教育,推动网络教学,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召开2017成人教育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