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019级优秀毕业学生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及各函授站的实际,现将2019级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详见附件1)。
2、认真组织填写《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登记表》(附件2),并于7月5日前上报至学历教育教学部朱秀玲老师QQ邮箱(229629637),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附件:1、《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办法》
2、《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登记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决定每届学生毕业前开展一次评优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符合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条件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和高等学历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文明修养。
3.积极参加学院(或教学站)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
4.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按时参加面授、考试等教学活动,各单科结业成绩在80分及以上,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三、评选比例
每个专业(班级)限选优秀毕业生1-2人(多于50人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选1-2名)。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班主任在广泛听取代课老师意见后,提名候选人,填写《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登记表》。
3.由任职单位和教学站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函授夜大教学部、学籍部和分管院领导审核。
4、学院审定并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由宁夏大学发文表彰,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2.将《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
六、本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评选办法》废止。
附件2:宁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学生登记表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级: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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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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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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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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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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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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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在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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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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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委 会 推 荐 意 见 |
负责老师:________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
任职单位意见 |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函授站审查意见 |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教学部审查意见 |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籍部审查意见 |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审查意见 |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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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此表向学院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