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156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共同承办“2016年全区化学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的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1.《现代设计制造方法在化工企业建设中的应用》
2.《无机功能材料与应用》
3.《煤基甲醇合成化学品技术》
4.《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方法在分析测试中的应用》
二、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培训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化学化工类专业课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安排
序号 |
课程 |
学时 |
培 训 时 间 |
考核方式 |
1 |
《现代设计制造方法在化工企业建设中的应用》 |
30 |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7月17日(星期日) |
开卷考试 |
2 |
《无机功能材料与应用》 |
30 |
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至7月22日(星期五) |
3 |
《煤基甲醇合成化学品技术》 |
30 |
2016年8月21日(星期日)至8月25日(星期四) |
4 |
《试验设计与数据处理方法在分析测试中的应用》 |
30 |
2016年8月26(星期五)至8月30日(星期二) |
(上课时间:早9:00—12:00,下午1:30—4:30;地点:宁夏大学文萃校区化学化工学院楼303多功能教室<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五、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一)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页面,查看“继续教育项目”,在所要学习的课程上点击“报名”即可。
(二)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从 “资料下载”中下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的回执表于7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fanhui@nxu.edu.cn报名。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13995108561。
六、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每门课程计30学时,4门课程共计120学时。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收取培训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最新专业课程培训信息,请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关注:
1.“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124.224.239.164/)中“区直培训信息”栏目内容。
2.职称学习微信公众平台“职称学习公社”、 微信群“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请大家分别扫以下二维码添加关注,获取相关培训信息。
3.“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QQ群(群号:105033368)
附件:2016年全区化学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