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运营管理》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量:

全区各市、县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156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接“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的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名称

《运营管理》

二、适合专业范围:

经济类、统计类、会计类、管理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四、参训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二)地点:

宁夏大学南校区南湖教学楼(现代教育中心)221室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宁夏大学南校区东门向西100米处)

六、报名方式:

(一)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页面,查看“继续教育项目”,在所要学习的课程上点击“报名”即可。

(二)请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从 “资料下载”中下载《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将内容填写准确完整的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报名。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951-5063139

七、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计30学时。学员查询成绩可登录http://124.224.239.164/网站进行查询。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最新专业课程培训信息,请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关注:

1.“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124.224.239.164/中“区直培训信息”栏目内容。

2.职称学习微信公众平台“职称学习公社”、 微信群“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请大家分别扫以下二维码添加关注,获取相关培训信息。

3.“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QQ群(群号:368049170)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5月9日

  • 附件【附件.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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